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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成本與季節性因素推動 煤炭售價穩步上漲
- 評論:0 瀏覽:1772 發布時間:2007/2/27
在煤炭進入銷售旺季后,煤價出現季節性價格上揚。但專家指出,除季節性因素外,節節上漲的煤礦安全成本、資源成本以及勞動成本傳導到下游,成為煤價上漲的非季節性因素。 {TodayHot}
此外,明年初將由試點全面鋪開的煤炭資源有償使用政策將繼續推動成本增加,目前已經或即將確定的政策性成本增加合計達70-80元/噸左右。
煤價上揚
據了解,山西當前的煤價每噸已經比10月末上漲了40元左右,一些優質煤炭上漲了近10%。
煤炭交易量將近全國一半的秦皇島煤炭交易中心提供數據顯示,{HotTag}上周秦皇島港煤炭庫存持續下降,環比下降1%,發熱量6000大卡/千克的大同優混煤平倉價格環比每噸提高5—10元;另外幾種具有代表性的煤炭交易價格,如發熱量為5800大卡/千克、5500大卡/千克、5000大卡/千克的優質動力煤的平倉價格分別為每噸410、450和485元,比6月份的今年最低價格平均上漲了約50元/噸,比2005年一季度的歷史最高價格高出約15元/噸,比2006年3月下旬補簽重點電煤合同時上漲了約25元/噸。
季節性因素導致需求旺盛
業內專家指出,冬季到來,水電減少,火力發電需求增加,再加上電廠冬季儲煤量增加,市場對電煤的需求擴大,市場優質煤種供應緊張,煤炭價格持續攀升;煤炭生產企業在銷售旺季的庫存減少,也必然會提高煤炭出礦價格,這些可以稱為煤價上漲的季節性因素。
此外,一到年底就格外多發的礦難是另一個季節性因素。每年雙節臨近時,各地煤炭需求格外旺盛,一些煤老板在利潤驅使下,盲目擴大生產量,形成了“小馬拉大車”的超產現象,井下工人連續疲勞生產,造成事故頻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數據顯示,11月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比10月份上升了21.7%。
秦皇島煤炭交易中心總經理李學剛指出,今年山西發生四起特大煤礦事故,迫使該省采取了更為嚴厲的安全整治措施,“堅決關停整頓小煤礦”使原先的違規產量得以控制,最終導致煤炭供應量減少,煤價出現上揚。
安全與勞動力成本上升
正是由于頻發的安全事故促使國家痛下決心,要求煤礦企業加大煤炭生產企業對安全生產設施的投入,從源頭降低礦難的發生頻率。
2005年4月,財政部、發改委、煤礦安監局等三部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提高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調度中心統計,今年前九個月,原中央財政煤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噸煤累計提取18.87元,同比增加23.66%,45個安全生產重點監察礦區噸煤累計提取20.58元,同比增加16.34%;全國六大地區安全生產費用噸煤累計平均為18.74元/噸,同比增加35%。
此外,為了提高煤礦工人的工資收入,穩定煤礦職工隊伍,2006年7月勞動社會保障部等聯合發文要求提高井下煤礦崗位津貼,并且此次調整津貼的所需資金可在企業成本中列支。據初步估算,平均每人每噸煤增加10元左右。
資源與環境成本提高
除了現在已經有明顯表現的安全成本和勞動力成本外,將從明年初開始實施的一系列資源、安全、環保等政策將提高企業的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和可持續發展成本,成為明年推動煤價上漲的主要因素。
今年4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以山西為試點試行煤炭可持續發展政策,以建立資源開采合理成本負擔機制和補償機制。隨后,國務院批復將在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貴州、陜西等8個煤炭主產省區進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以嚴格實行煤炭資源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為核心,包括將煤炭資源勘查作為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的支持重點,建立煤礦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合理調整煤炭資源稅費等政策。
業內人士認為,從明年開始將要征收資源補償費,若按噸煤400元的銷售價格計算,相當于噸煤計提資源補償費4元;在部分試行“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的試點省區,可持續發展基金擬按平均噸煤25元標準計提,煤礦轉產發展資金擬按噸煤5元計提;此外,還將收取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平均每噸煤提取10元左右。
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日前指出,實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后,將對煤價有一定的影響;但是考慮到當前煤炭資源價格仍處于高位,煤炭企業仍有一定利潤空間,成本內部化后,還是在企業承受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