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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呼吁:實木復合地板不能與實木地板同稅
- 評論:0 瀏覽:1853 發布時間:2007/2/27
- 中國木地板行業多家企業近日聯合呼吁,不能將實木復合地板與實木地板同等征稅,國家相關部門應對實木復合地板給予稅收方面的傾斜,以支持這一環保替代型產品的發展。
“中國多層實木地板發展及行業合作研討會”近日在蘇州舉行。與會的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專家、地板行業學者及企業代表一致認為,世界林業資源{TodayHot}的緊缺及中國木材市場供應緊張的狀況,為實木復合地板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
與會代表們同時表示,實木復合地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成熟,不僅需要木地板企業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給予強有力的支撐。
據了解,今年4月1日國家出臺了新的消費稅政策,實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被加征5%消費稅。近期又有消息說,政府相關部門正在研究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取消部分高污染、高能耗、資源型行業產品的出口退稅,其中也包括實木復合地板。
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副會長葉克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木地板行業來說,加征消費稅的政策出臺實際上是對資源利用的一種“導向信號”。在木材資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對實木地板這一資源依賴性產品征收消費稅,有助于相關行業的產業機構調整和優化,但將實木復合地板列入被征收范圍且與實木地板同等征稅,則“不盡合理”。
擁有“北美楓情”品牌的嘉漢楓情(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周清華介紹說,復合地板僅有面層使用天然林原木,基材則采用人工速生林,而且薄面層復合地板的增值比遠高于實木地板。在全球范圍內,復合地板取代實木地板已經成為大勢所趨。中國的復合地板發展前景可觀,但市場還需要扶持和引導。
包括嘉漢楓情在內的多家木地板企業聯合呼吁,國家相關部門在制定稅收政策引導木地板行業調整產品結構時,應采取“區別對待”的傾斜政策,特別是取消面層厚度3毫米以下的復合地板的消費稅,以支持這一符合資源利用導向的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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