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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房產管理局向8大房地產違法違規行為開刀
- 評論:0 瀏覽:2552 發布時間:2007/2/27
- 記者從武漢市房產管理局獲悉,9月起,這個市將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重點查處8個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武漢市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透露,這8類房地產違法違規行為包括:
——未取得《武漢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銷售、預租,發放購房金卡、VIP卡、會員證,排隊發號、內部認購,以及收取定金、訂金、誠意金或預付款的;{TodayHot}
——自取得項目預售許可證之日起,在10日內未開盤銷售,以及開盤后預留房源、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和未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的;
——未將商品房項目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權利狀態等預售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在“武漢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上備案系統中公示的;未在售樓部(營銷中心)公示許可銷售的商品房價目表和收費項目標準的;未標明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公攤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價格執行時間、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 {HotTag}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售樓部(營銷中心)公示《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及在制定合同內容時,免除出賣人責任、加重買受人責任,或排除買受人合法權利的;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未落實購房“實名制”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為買受人更名的;
——在履行購房合同時,向買受人收取合同約定外費用的;
——未取得項目預售許可證卻發布預售、預租、出售、出租的廣告(包括媒體廣告、售樓書、宣傳冊、廣告牌等),同時廣告或者宣傳資料中含有融資或者變相融資、升值、投資回報、售后包租或變相售后包租等內容,未載明預售許可證批準文號以及發布不實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
——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房地產經紀資格備案證而承辦房地產經紀業務,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等費用,在代理買賣過程中賺取差價和亂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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