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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商品房價不會直接計入居民消費價指數
- 評論:0 瀏覽:1552 發布時間:2007/2/27
- 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今日就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問題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透露,當前居住類價格在中國CPI中權重為13.2%,比2000年提高了3.5個百分點。
“在中國CPI中,居住權重隨著消費結構的變化正在逐漸上升。”這位負責人指出,編制CPI所用權重是依據全國12萬戶城鄉居民家庭調查資料中的消費支出構成確定的。CPI權重每年都做一些小調整,每五年做一次{TodayHot}大調整。
針對一些人提出的“應該將房價計入CPI,否則就不能真正反映物價對居民生活影響”的問題,這位負責人回應說,目前中國CPI也包含了居民居住類價格的變動,包括建房及裝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電、燃氣等與居住有關的項目。
“無論是按照國際慣例,還是從實際情況考慮,商品房價格是不應該直接計入CPI的。”這位負責人解釋說,出于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CPI統計口徑必須與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的消費分類保持一致。從統計核算角度看,對購房的人來說,更多的是將自己的流動資產轉為固定資產,因而購買商品房通常屬于投資范疇,而不屬于消費行為。
此外,商品房購買與當期消費不同步,購買支出與當期實際住房消費不對等。商品房購房行為實質上是一種在短期內大量金額的集中投放,但商品房要用于今后幾十年的消費。換句話說,當期的實際住房消費對應的只是整個住房的一部分,而不是整個住房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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