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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期盼能源立法加速
- 評論:0 瀏覽:1523 發布時間:2007/2/27
- 國家發改委網站上的一條消息,引起了周俊峰極大的興趣。
這條消息說,由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組織編寫的《能源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匯編》(匯編),已于今年8月出版問世。
由于在北京一家能源研究機構任職,從事能源戰略的研究和分析,周一直非常關注《能源法》的立法進展——自從立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來,{TodayHot}他不但在網上認真回答了《能源法》立法的調查問卷,還兩次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將自己對于能源立法的一些看法,反饋到了國家能源辦戰略規劃小組。
周清楚地知道,能源立法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工程,沒有幾年的時間,起草工作很難完成。不過他覺得,在《能源法》出臺之前,這樣的一部《匯編》問世,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能源法“替代版”?
這部由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親筆題詞,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擔任編輯委員會主任的《能源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匯編》,規格顯然很高。
為了買到這部上下兩卷,400萬字的《匯編》,周俊峰跑遍了周圍的新華書店以及西單、王府井的圖書大廈,費了很大功夫,最后花了580元,才從出版方中國經濟出版社購得。
按照官方發改委的說法,這部《匯編》,將是一部比較權威的中國能源法律咨詢、能源政策研究以及能源科研、教學的工具書,也是國際能源機構、國外政府以及能源企業和專家、學者從事中國能源法律政策研究的重要依據。 {HotTag}
但周認為,意義并不僅僅局限于此。
“可以預見,在未來幾年,《能源法》不會很快出臺,可以說,這部《匯編》至少在內容上,將充當《能源法》的某些角色,盡管書與法不是一回事。”周說,圈內和他看法相同的還有不少,他還專門就此與發改委能源局以及國家能源辦的相關人士進行了探討。
不過,負責編寫《匯編》的發改委能源局王化江處長,并不同意他的這種看法。王在和周的溝通中一再強調,《匯編》也是立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并對現行有效的能源法律法規進行梳理。
盼《能源法》加速
細心翻閱過后,周發現,這部《匯編》,梳理和甄別了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截止到2005年底的能源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范圍涵蓋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農村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節約、環境保護等諸多領域。
作為能源研究人士,掌握著這部權威的《匯編》,周當然很高興,不過,他也盼著《能源法》的立法工作能進展得快一些,盡管在立法中還有很多困難。
國家能源辦負責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官員告訴周,起草小組正在緊鑼密鼓地起草大綱,對于像他這樣的公眾提出的有用的建議,也會被納入起草的視線,并且還說,如果進展順利,今年底也許就能出臺一個能源法初稿的大綱。
和他一樣,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明遠,也有同樣的期待。他現在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帶領課題組,進行專家版《能源法》的起草。這項工作是受了政府部門的委托,目的是為能源立法提供全面的專家視野,加速立法的進程。
10月12日早晨,周俊峰又得到一條消息——由發改委能源局組織、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具體承擔,三十多位能源和法律專家編寫的《中國能源法律體系研究——能源立法:戰略安全可持續發展》,將于近期正式出版問世。
這讓周俊峰看到了能源立法加速的希望。
相關搜索關鍵詞:能源差別電價須防“轉嫁”
9月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的《關于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對差別電價政策進行了調整。意見中,將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范圍擴大,在原來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等6個行業基礎上再增加黃磷、鋅冶煉2個行業,并將其分為淘汰類、限制類、允許和鼓勵類企業。
《意見》同時規定,從10月1日起,對淘汰類企業用電加價從0.05元提高到0.1元,對限制類企業用電加價從0.02元提高到0.03元。今后3年內,要將淘汰類企業電價提高50%左右,加價標準從0.05元提高到0.2元,對限制類企業由0.02元調整為0.05元。
發改委方面預測,淘汰類企業三年內每年將增加成本5%至6%,這些企業大部分將由此退出市場。
“政策怎樣貫徹執行,是必須解決的問題。”中國投資協會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長陳望祥對《財經時報》表示。“不排除地方政府幫助企業轉嫁電價成本的可能。”比如一些企業會在污染防治方面偷工減料,用于彌補電價提高所造成的“損失”。例如,東北就有一些鋼鐵企業,采取不運行環保設施的辦法來降低能耗,地方政府為了留住投資,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這種轉嫁行為,也要嚴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