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吉安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二期建設項目”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中的3.3.2“材料與設備供應要求及結算辦法:材料結算辦法: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砂石、管材)價格漲跌幅度在招標控制價評審參考價的±5%以內不予調整,材料價格漲跌幅度超過此范圍的,其增加或減少 ±5%以外的剩余部分據實調整,增減價格應由甲、乙、監理三方共同簽證確認。其余的材料價格在合同執行過
程中不予調整。
現變更為:“材料結算辦法:主要材料(需評審材料)價格漲跌幅度在招標控制價評審參考價的±5%以內不予調整,材料價格漲跌幅度超過此范圍的,其增加或減少 ±5%以外的剩余部分據實調整,增減價格應由甲、乙、監理三方共同簽證確認。其余的材料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予調整。”
二、原招標文件中的12.1.1說明事項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通知》(贛發改公管規[2024]768 號)規定,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實質內容應當完整、準確,不得提交空白標書,提交的相關企業資質、從業人員資格、工程業績應當真實有效,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則視為虛假投標,招標人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行政監督部門依法查處。
現變更為: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通知》(贛發改公管規[2024]768號)規定,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實質內容應當完整、準確,不得提交空白標書,提交的相關企業資質、從業人員資格、工程業績應當真實有效,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則視為虛假投標,招標人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提供保函的由擔保公司提前墊付),行政監督部門依法查處。
三、其余內容不變,請各潛在投標單位及時下載。本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當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與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時,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準。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澄清!
吉安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