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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 評論:0 瀏覽:1442 發布時間:2007/2/27
- 今天,市民王女士撥打本報“問暖熱線”反映,去年房子沒辦下房產證,供暖是按照臨時測算的面積交的,但今年房產證辦下來了,交取暖費時卻被告知還要按去年測算的面積交。王女士納悶了,為什么有了房產證了,還要按照臨時測算的取暖面積交費?
就這一問題,記者咨詢了濟南市熱力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得到了明確的答復,在房子有房產證的前提下,供熱面積只能根據房產證上的面積來計算。據介紹,按照相關文件,新建商品房里,有房產證的,按照房產證來測算取暖面積收取費用,對于暫時沒辦下房產證的,居民需要按照熱力公司測算的面積進行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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