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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煤炭行業的死結
- 評論:0 瀏覽:1912 發布時間:2006/7/14
一、對煤炭事故的幾種誤解
7月11日,一聲巨響,83名礦工的鮮血再次將中國煤炭染紅。8月7日,廣東大興煤礦一百多人死亡。8月8日,六盤水十四人死亡,二人失蹤,“煤吃人”的說法不斷得到了印證。
這幾年來,我國對煤炭行業的整改不可謂不用力:行政的,司法的,社會的,輿論的,……但正象社會上所說的一樣:越是整改,越出問題。而且事故似乎是越來越大,動輒上百人!這樣的數字不要說是西方,就是在人權艱難發展到今天的中國,也是觸目驚心,極不和諧的!
難道真是整改出了錯?
近來有文章委婉地表達了這個意思:隨著整改的深入,一些非法煤礦被取締,于是導致了煤炭價格的上漲,隨著價格的上漲,一些煤礦業主在利益的驅動下不顧安全超負荷生產,最后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也有文章從社會拖欠工資這個大環境出發,認為由于煤炭行業是一個工資能及時兌現的行業,這樣就導致了大量農民工擁到這個行業中去,{TodayHot}從而形成了煤礦能用廉價的勞力進行超負荷生產的大前提。
也有文章認為中國煤礦事故之所以這樣多是因為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地方為了政績,為了GDP,為了失業率而對煤礦的整改不到位,有時甚至還起到了保護的作用。
還有文章認為是中國煤炭行業的設備落后,從業人員的培訓沒有跟上來,用早已過遲了的技術進行開采,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這些看法當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卻都不是中國煤礦事故的根本,而只是表象,是一些理論上的“宏觀意見”。
中國煤礦事故的死亡率是美國的100倍,是死亡率很高的南非的30倍,每產100萬噸煤就要死3個人的最根本原因是:官煤勾結!
二 整改幾年,非法煤礦依然存在
湖南婁底,是湖南省有名的煤炭生產基地。在全國來說未必有名,但卻因為婁底前市委書記蔡力峰的“反官煤勾結”而有了名。{HotTag}他在視察了當地的煤礦后沉痛地指出:“官煤勾結已經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于是他在2004年進行了反官煤勾結風暴:處理了相當一批與地方煤礦相互勾結進行違規生產的煤炭行業干部。
但他顯然忽視了一點,與地方煤礦勾結的不僅是煤炭行業的干部,更主要的還是一些政府官員!正是因為他們的幕后存在,才真正導致了煤炭行業的無緒化與整改的形式化。
因此在這里首先要排除的就是“GDP政績”說。
為了讓煤礦的整改到位,婁底實行的是“一把手下課制”。即只要在誰的轄區內出了事,一把手就要“下課”。漣源市楓坪鎮的黨委書記劉建軍可能就是第一個下課的一把手。該鎮楓樹煤礦在此期間發生了死8人的重大事故,于是,該鎮的書記與鎮長同時“下了課”。政績本是為自己撈官的資本,一旦當它所冒的風險還要大于資本時,這種說法顯然就不攻自破了。
但還有一種東西可以讓官僚們冒險,那就是直接的經濟利益。在那個一把手下了課的鎮里,至今仍有一家非法煤礦存在著,并且曾一度合法化了。而它的背后是什么就可想而知了。
這家煤礦的生存法則其實很簡單,那就是以“隱蔽的干股”形式讓一些官員能坐地分紅,說得更直接一點就是每年都按收益“進貢”。那些官員們要做的就是頂住各種“整改”。因為這直接關系到自己的經濟利益,于是官員們就自然會千方百計地想讓它生存下去,不僅如此,當進貢的官員多了的時候,相對的紅利就少了,他們甚至還會“怪罪”或“懷疑”下去,于是,煤礦的業主們就會不惜一切代價地增產!
更富戲劇性的是2002年,在各方面的串通下,他們竟然將與它相隔不到500另一合法煤礦——漣源市石馬山鎮大垅煤礦的一切手續盜做己用,而大垅煤礦卻成了振興煤礦的一個副井!雖然最后大垅煤礦的礦主及時發現了這一現象,在付諸官司的情況下又更改了過來,但這些戲劇性的東西卻深刻地說明了我們想探究的許多問題,即:正是因為干股的參與和生產的無緒競爭導致煤礦無法醫治的超能力生產!
由此,我們有理由提出這樣的質疑:在整改進行了幾年的今天,我國到底還存在多少非法煤礦?它們是怎樣得以生存的?
事實是相當明顯的,當一個地方存在著非法煤礦的時候,對資源的開采就不可能做到有緒化,而只能是搶到了手里的就是自己的!而當煤炭行業處于無緒狀態時,所有的整改其實只是在做一種社會的無用功罷了。
三深層矛盾:社會群力與官煤勾結的對立
由于官煤的勾結給當地農民帶來了利益的損害,這就導致了社會矛盾的出現,而這種矛盾就是隱藏在煤礦行業中的重磅炸彈。
在這里,我們首先要排除的就是“地方政府為了低失業率而采取了保護政策”。
湖南省漣源市楓坪鎮土羅星煤礦本是一家有一定規模的鄉鎮企業,九十年代實行了不徹底的承包,由于是不徹底的,這就形成了許多違規現象,有時至少還有一些違法現象。正是因為這一點,一些官商就勾結起來以此為要脅讓以前的承包人不再承包,于是就出現了一個重新承包問題。
由于該礦不僅占用了較多家田,更為主要的是它是當地村民的主要經濟來源,于是當地人就聯合起來承包,以讓他們的經濟能夠持續。
幕后的官商采取了幾步措施來剝奪村民的承包權。
首先他們提出了承包人必須有礦長資格證。當地有資格的只有兩個人,其中一個就是以前的承包人,由于受到了威脅,他不可能再承包。還有一個是一個在外礦的人。于是他們又提出另外一個條件,即承包人的年齡不能超過六十歲,而另一個人的年齡正好六十歲。在排除了這兩個人之后,當地就沒有“符合條件”的人了。
但當地村民不愿就此放棄,他們從外地請來了一個符合要求的人,以他的名義申請了承包投標。
按煤礦所有權擁有者楓坪鎮的要求,只有在規定的時期即2003年12月26日之前將保證金200萬元以現金的形式交競標小組才有資格參與競標,本來當地政府的本意是在這么短的時間里當地村民是無法籌集到這么一大筆資金的,但令他們沒有想到的卻是村民們交了錢,而和當地鎮府有幕后交易的人卻沒有交錢。
戲劇性的事出現了,幾天之后,村民們落標了。理由是中標方早在幾天前就以銀行轉帳的形式將錢打了過來。
村民們不服,要求就此事展開法律調查。
最后調查的結果是他們的確沒有交錢。
但此時他們來了一個讓村民們意想不到的動作,即用200萬現金的形式將村民們從外地請來的人的“股份”收購。這樣村民們就再次失去了“符合資格的人”。
于是當地村民以暴力的方式進行了反抗,即阻止煤礦的生產。
就在阻止煤礦生產的當天,漣源市公安局出動了幾百警察,強行拘役了十幾個人,有力地“威懾”了“鬧事村民”。事后有人到公安局討要有關拘役的證件,但公安局的一位負責人卻輕描淡寫地說那些證件都做垃圾扔了!
于是,當地村民和煤礦的生產者們就形成了尖銳的對立。他們拒絕再為煤礦做事。當地本來有十多輛運輸車,它們是當地經濟的動力,現在一輛都沒有了,司機們都南下廣州。田地也大面積荒蕪。
更為嚴重的是由于這種矛盾的出現,煤礦的承包者不得不從外省找來了民工進行生產。由于當地的地質結構相當的復雜,這為陌生的采煤者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也正是由于這種矛盾的出現,社會矛盾出現了尖銳的對立,我們并不排除當地的村民在無奈之下是否會做出更無奈的選擇,因為我們的國人從來就不乏這樣的選擇,那樣才是煤礦安全生產真正的“重磅炸彈”。
于是,在這里,我們又要排除“人員的培訓沒跟上”與“落后的技術”這一說法了,這里隱藏的是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我們調查發現,為了追求高利潤,有些企業會置熟練工不用而找一些相對廉價的生疏工。
四 整改:社會無用功
2005年5月,湖南省冷水江市資江煤礦發生重大的礦難,當時在井下作業的有230多人,在有關部門的全力搶救之下,最終大部分人都安全脫險,但仍死亡二十多人。
令人費解的是這個煤礦在一個星期之前就接到了國家煤炭安全生產部門的停產整改通知,但為什么它沒有停產反而在進行如此大規模的開采?
我們僅僅將思維停留在業主的利潤追求上是不夠的。
隨便找一張報紙,我們都能感覺到有關方面對煤炭行業的整改決心和力量。做為一個企業主,如果沒有特別的背景,他是無法來抗拒的。但是如果這種抗拒來自行政部門本身,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資江煤礦是直屬婁底市的市屬大型煤礦,它于2005年3月進行了整體拍賣,對拍賣背景進行追究也許能給我們不少的啟示。
按礦里的工人反映,這個煤礦價值上億元,但在拍賣時卻低得難以想象,當初進行競賣時還有四家公司,底價為八千八百萬元,每次的叫價為八百萬元,但最后卻只到場有一家公司,這樣,這個價值幾億元的企業就只以底價八千多萬元就成交了。
工人們主要就職工工資、福利、工作等進行了罷工與抗爭,有罷工傳統的工人們列舉的事實都是眼睛能看得見的:企業占地八百多畝,有一條價值五千多萬元的專用鐵路,有大小上百棟房子,有價值幾千萬元的設備,有已經探明的五百多萬噸可開采煤,可不用再探煤生產二十多年……
但這些數字都沒有阻止這一已成為了歷史的產權與經營權的轉讓。當地政府對工人們的這一行為不是以疏導為主,而是以堵為主。到目前為止仍有鬧事工人被關,據說還要移交到檢察部門,于是,他們在所謂的“大有來頭的人”的承包人面前低下了頭。于是,我們就不難明白,為什么煤炭部門的整改通知不能生效了,為什么在一個明知有安全隱患的礦井里竟同時還有二百多人下井!我們還不難明白,在一個工人失去了積極性的煤礦里,它將包含著多少的安全隱患了。
我們的答案非常明確,那就是:在官煤勾結的煤炭行業,所謂的整改只不過是社會在做無用功罷了。它導致的直接后果只能是煤炭資源的特權化而不是人的生命安全的保證化!
五 黑洞:到底有多少生命被吞噬
其實,煤礦的安全是一個老問題,它并不是隨著近幾年的整改而出現的。之所以說越整改問題越多,是因為隨著對人權問題的深入與輿論的關注,煤礦工人的生命已經不象以前那樣被輕易遮蔽罷了。
據官方統計的數字,去年我國煤炭事故導致6000多人死亡,占全球這一行業死亡人數的80﹪,但就在輿論這樣高強度的關注下,一些中小煤礦仍有欺瞞的現象。
2004年6月,湖南省漣源市石馬山鎮一小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三名工人被埋,事發時業主不是上報搶救,而是偷偷地從貴州將死者的家屬找來,在任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私了。就在事發的當時,有人向當地的市長辦公室做了反映,還向省里有關部門做了反映,但它們都沒有做出相應的反映。而只是官僚式地做了電話調查。最后的結果是在經幾經曲折后做了死亡二人的上報,而其中一人連尸體都沒有被找出來,永遠地埋在了煤洞中。
業內人士一看就明白,死亡二人和死亡三人的差別是巨大的。
更讓我們吃驚的是山西寧武礦難瞞報事故。
2005年7月2日,山西寧武賈家堡煤礦發生爆炸事故,救護隊成員入井初步偵查后向搶險指揮部匯報共有十九人遇難。
但事故的真相卻是死亡了36人,在事故發生時,礦主將另外17具尸體轉移到了數百公里外的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和豐鎮市!
無獨有偶,今年山西左云煤礦的被困人數也隨著李毅中的到來由五人而上升到五十六人!
在如此強調煤礦安全生產,并加大了監督力度的今天,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那么,我們就有理由對越整改越出事故發出疑問了,那就是在以前,不知有多少事故被隱瞞了下去!
因此我們還是有理由再質問,到底有多少生命被這樣的煤礦黑洞吞噬?